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3-03來源: 信息時報
  信息時報訊 (記者 魏徽徽 通訊員 馬偉鋒 馬英) 昨日下午,廣州市中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自2013年12月至今兩個多月時間,廣州兩級法院從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的情況,其中,荔灣區“橋中毒膠水案”受害人獲賠25萬。廣州中院昨日還同時公佈了第一批涉民生案件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名單,共17件執行案,34個被執行人。
  近八成已執結
  這次專項活動從2013年12月開始,針對的重點是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醫療損害賠償及最高人民法院掛牌督辦的相關案件,共10大類。
  而在這些案件中,廣州法院為弱勢群體開闢了涉民生案件綠色通道,這些案子由法院主動立案執行,併在立案後3個月內予以執結。
  據廣州中院統計,截至2月26日,全市兩級法院在這次活動中需要執行的涉民生案件共337件,申請執行標的887.6萬餘元,已執結263件,已執行到位金額693.2萬餘元。
  1人入罪8人被拘
  廣州中院提供的一份執行措施統計表顯示,目前全市共有一名“老賴”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另有8名“老賴”被拘留,154名被執行人被限制高消費,還有4人被限制出境。廣州中院執行局局長黃志明表示,今後該院將定期公佈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被執行人信息。
  同時,法院與相關行政部門、金融系統等聯合,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工商登記變更等方面進一步對“老賴”進行限制。
  荔灣:毒膠水案老賴賠錢
  橋中毒膠水案是在荔灣區,甚至全市均受關註的涉民生案件。據瞭解,李某是毒膠水案的受害人,根據生效判決,被執行人何某、鐘某需向李某支付25.78萬元賠償款,但兩人沒有自動履行。
  荔灣法院執行法官收到案件後,立即將鐘某名下的5萬元發給李某。但是,法官隨即面臨被執行人何某、鐘某有意躲避執行、去向不明的難題。
  後來,法官調查發現,鐘某名下有一套房屋,遂依法查封,並張貼相關法律文書。最終,何某、鐘某露面了,在法官說服教育後,兩人抵觸情緒得到疏導,很快將賠償餘款以及遲延履行債務利息交到法院。
  天河:小老闆兩次逃匿
  刁某泉系個人獨資企業廣州市天河科龍電器維修中心負責人,2007年2月因雇請的空調安裝工李某在中山一路作業時墜亡,仲裁裁決應當支付李某親屬喪葬補助金、撫恤金、工亡補助金共計人民幣34.7萬餘元。
  經過兩級法院審理均與仲裁裁決一致,但維修中心及刁某泉一直拒不執行,最終在2011年4月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刁某泉家屬隨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將執行款人民幣16萬元交付法院。但同年5月刁某泉被取保候審期間潛逃了。2013年7月,刁某泉再次被抓獲歸案,最終被法院判刑8個月。
    (原標題:“橋中毒膠水案”受害人獲賠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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